
为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安徽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取得更大成效,安徽省反洗钱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决定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其中,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张小勇获安徽省2023年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先进个人。
检察院系统先进个人
芜湖市
张小勇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
张鹏 南陵县人民检察院
张小勇,现任镜湖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入职检察院工作以来,始终坚持政治引领,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立足自身工作岗位,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金融安全。同时紧紧围绕上级检察机关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部署,对关联上游犯罪案件做到“一案双查”、同步审查,深挖细查洗钱犯罪线索,加大追诉力度。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主动延伸检察服务,参与多种形式的反洗钱宣传,助力群众提高防范金融风险意识,先后荣获该院“优秀检察官助理”、“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下一步,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政法系统“执法司法创优年·砥砺2024”专项行动要求,始终以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司法事业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狠抓工作落实,强化使命担当,践行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