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
公开听证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本院拟对徐某某交通肇事案、韩某某故意伤害案、朱某某危险驾驶案、滕某危险驾驶案、朱某某、刘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进行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