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担使命,再启新程
——镜湖区人民检察院
开展新任职中层干部任前谈话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1月2日,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新任职中层干部任前谈话。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柔梦主持会议,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组长王受聪开展廉政谈话,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光菊对新任职干部作要求。

开创镜湖检察工作新局面
会上宣读了相关干部任职文件。王受聪从算好“七笔账”和“四个有没有”出发,指出全体干部要时刻绷紧党规党纪这根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自身修养。
李光菊对新任职中层干部表示祝贺,并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标准。要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在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认清岗位需求。要将新岗位作为新起点,积极适应岗位要求,履行好相应职责。
三是扛起责任担当。要强化担当意识,落实好“一岗双责”,争做担当作为好干部。
四是筑牢廉政防线。要从小做起,慎独慎微,坚持严以修身、严以律己。
五是提升综合能力。坚持在学中干,在干中学,不断提升自身政治、业务、管理能力。
谈话后,新任职的7名中层干部依次作表态发言。大家表示这次任职既是机遇,也是挑战。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理论学习,做好身份转变,勇于担当作为,努力开创镜湖检察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