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
【学习“镜”行时】镜湖区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一)
时间:2024-11-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编者按:2024年10月17日至18日,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亲临安徽考察,为安徽改革发展把脉定向、指路领航。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连日来,镜湖区人民检察院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党组会议、支部大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等多种形式迅速兴起学习热潮。
党组会议

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进行学习

2024年10月21日,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以及省委常委会、全省领导干部大会、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光菊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把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与学习贯彻总书记2016年、2020年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做到心领神会。

会议要求,要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加强检察机关政治建设,确保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各环节。进一步增强做好检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检察履职实效。按照省委和上级院统一部署,高质高效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精神在镜湖检察落地见效。


支部会议

2024年10月29日-11月4日,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党总支和3个党支部先后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与会党员干警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领悟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做到心领神会、知行合一,不折不扣、有力有效,以实际工作成效体现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最高检提出的扎实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要求相结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找准检察履职切入点,切实取得新实效。

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各党支部召开会议进行学习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研讨

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进行学习

2024年11月4日上午,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并开展专题研讨。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会。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2020、2024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谱写美好安徽新篇章——习近平总书记和安徽的故事,省委常委会、全省领导干部大会、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等相关内容。与会人员围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本职工作进行交流研讨。

会议强调: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学”。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的深刻内涵。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的重要讲话精神与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原原本本学,深入系统学、联系实践学。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部门会议等形式,全方位、立体化开展学习,做到深学细悟、融会贯通、真正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学深悟透。要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讲”。要抓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宣讲工作,领导干部要带头宣传、宣讲。采取“四员一律”进社区、宣讲报告会及交流座谈会等形式,提升宣传的针对性和吸引力,把总书记对安徽的深情厚爱讲得更好更精彩,把总书记的殷殷嘱托讲得更透更清楚,推动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传递到基层一线。要以笃定的政治行动“干”。要认真贯彻落实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点任务和要求,加强基层院建设。深化检察改革,一体抓好“三个管理”,找准工作增长点、发力点、关键点,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内部自我管理,切实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本院检察工作稳步迈进的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