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省检察院指定管辖,在市检察院领办下,镜湖区院依法查处了安徽省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处原副处长尤祥奎(副处级)涉嫌贪污1200万元、受贿360余万元和滥用职权特大案件。
犯罪嫌疑人尤祥奎,男,1965年11月23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文化,原系安徽省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处原调研员、副处长(副处级)。2016年7月29日,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对犯罪嫌疑人尤祥奎决定逮捕。
经初步查明,2006年至2015年,犯罪嫌疑人尤祥奎在担任安徽省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处原副调研员、原副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侵吞国家财产1200万元,其行为已涉嫌贪污罪;尤祥奎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360余万元,并为他人在土地开发复垦业务方面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涉嫌受贿罪;尤祥奎在负责土地开发复垦项目的立项审批过程中,滥用职权,将不符合立项条件的项目予以立项审批通过,致使国家利益遭受损失共计人民币5400余万元,其行为已涉嫌滥用职权罪。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