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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召开2025年1-4月业务质效分析研判会
时间:2025-05-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为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检察理念,一体抓实“三个管理”,5月15日上午,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召开2025年1-4月业务质效分析研判会。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光菊主持,业务部门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参会。

会上,各部门结合1-4月业务质效及重点工作,深入剖析案件质量、监督效果及数据背后存在问题,通过横向对比找差距、纵向分析寻突破,针对性提出改进措施。检察长与分管领导逐一进行点评,并提出下一步具体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

一要聚焦“三个管理”,压实责任担当。严格落实最高检要求,以“三个管理”为依托,着力构建科学完备的高质效办案规范体系,紧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核心目标,以高水平管理保障做实高质效办案,实现“三个善于”的有机结合。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攻坚克难。密切关注异常办案数据,找准落后项、空白项背后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全方位、多角度把握检察业务发展态势,针对重点业务领域加强调度,压实检察官主体责任,有力推进工作,实现业务质效提升。

三要凝聚协同合力,优化统筹调度。以“全院一盘棋”为导向,实现牵头部门调度有力,各部门积极响应,深入落实一体履职要求,着力提升办案效率。

四要打磨案件品质,塑造精品案例。在办案中树牢案例意识,通过“学用培”一体化结合,加强优秀观摩庭、典型案例、法律文书培育和人才队伍培养,筑牢检察工作根基。

五要善用数字模型,厚植数字思维。持续推进数字检察大数据监督模型应用工作,以智慧检察切实提升监督精准度,以数字赋能不断开创法律监督工作新局面,强化检察监督的力度、广度、深度。

下一步,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业务质效分析研判会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持续推动镜湖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